关于举办安徽财经大学第三十五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12 浏览次数: 867

各学院:

为进一步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至善至美的文化氛围,激发同学们热爱艺术、展露才华的积极与热情,学校团委定于近期举办“拾音逐梦织锦章,乐海泛舟启新航”第三十五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安排

1.海选

1)时间:20241019日、1020日(东校区)

           20241020日(西校区)

2)地点:东校区艺术楼报告厅

           西校区多功能报告厅

3)要求:参赛选手依次上台演唱(清唱),限时30秒;根据评委打分,选出前100名选手晋级初赛。

2.初赛

1)时间:20241026

2)地点:东校区艺术楼报告厅

3)要求:参赛选手依次上台演唱,限时130秒;根据评委打分,选出前50名选手晋级复赛。

3.复赛

1)时间:2024112

2)地点:东校区艺术楼报告厅

3)要求:参赛选手依次上台演唱,限时3分钟;根据评委打分,选出前20名选手晋级决赛。

4.决赛

1)时间:20241123

2)地点:东校区体育馆(待定)

3)要求:参赛选手依次上台表演,根据评委打分,选出第三十五届校园十大歌手。

二、活动要求

1.参赛对象: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参赛形式:个人或组合(组合人数为2-3人),乐队除外。

3.参赛方式:个人报名、班级推荐或学院集体推荐。

1)线下报名

时间:1014日、1015

地点:东校区北苑食堂广场、南苑食堂广场

西校区红旗广场、学生第二食堂

2)线上报名

时间:928-1020

报名方式:扫码进入QQ群填写报名表

QQ 1群:177430794

QQ 2群:552082470

4.作品要求:参赛选手曲目自选,可演唱原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民族唱法、通俗唱法、美声唱法均可,海选无需伴奏。初赛、复赛、决赛的选手需自备伴奏(仅限MP3格式),伴奏要求音质好、无杂音;海选选手不可以使用乐器伴奏。

5.比赛奖项: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并依次授予“校园十大歌手”称号;其余进入决赛的选手均获得优秀奖;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比赛另设最佳人气奖,最佳男/女歌手,最佳舞台表现奖,最佳组织奖。

三、其他

1.请各学院积极鼓励学生参赛,大赛将面向学院评选最佳组织奖。

2.各赛程比赛如与学校相关工作冲突,比赛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为保障各赛程顺利进行,参赛选手免受打扰,大赛海选、初赛、复赛不设观众,比赛期间非选手人员请在赛场外休息。

4.请参赛学生及时关注后续比赛相关通知,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41011日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