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8 浏览次数: 1361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安财青〔2021〕35号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校直属团组织:

为做好我校第十三次团代会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团代会代表的选举以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为选举单位,全校共划分12个选举单位。团代会的正式代表为162名,其中学生团员代表137人,教职工团员代表25人,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代表的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其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党员代表的比例不超过50%,女代表的比例不低于25%,有一定的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代表资格和条件

(一)代表资格

1.组织关系在安徽财经大学的中国共青团团员(按团章规定,28岁以下党员保留团籍;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2.在安徽财经大学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二)代表条件

团代会代表除具有代表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为全校青年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3.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工作和学习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德才兼备、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能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按照选举工作进程安排(见附件2),广泛征求团员的意见,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提出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见附件3)报校团委。

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校团委将根据情况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见附件4),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选举后,及时向校团委报送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的出席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见附件5)。经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确认为团代会正式代表之后,各选举单位将正式代表登记表相关材料(见附件6、附件7)一式一份报送校团委。

 

附件:

附件1.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进程安排.docx

附件3.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docx

附件4.关于各选举单位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的说明.doc

附件5.关于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docx

附件6.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7.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xlsx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