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子荣获2016年“安徽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16-12-27 浏览次数: 136

近日,由团省委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科协、省残联和省学联联合开展的2016年“安徽省十佳大学生”与“安徽省优秀大学生”评选工作已结束。我校樊丽、郑耀祖、林佳炜三位同学获得“安徽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国梦”主旋律,引领全省广大青年学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根据评审规则,2016年“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按照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10个类别进行评选。我校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深入挖掘学生典型事例,共推报樊丽等五人参与全省竞选。经高校推选、专家评审团评审、微信投票、特邀评审团评审等环节,最终我校的樊丽(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16级财政学类2班)、郑耀祖(金融学院14级金融工程2班)、林佳炜(国际经济贸易学院14级贸易经济2班)分别获得道德示范类、自强奋斗类、自主创业类“安徽省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据悉,全省共有84名学生获此殊荣。